影响群体性事件的十大政策性原因连载(九):
资源环境最突出: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落脚点
《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显示,2004年全国环境退化成本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目前,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相继发布实施,凸显出党中央“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的意志和决心。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也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为此,《决定》强调,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1.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
自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环境污染事故就不断,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影响人们的安全感。
1)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05年11月13日,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连续爆炸。在这之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该车间附近的第二松花江(即松花江的上游),造成水质污染。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随着污染物逐渐向下游移动,这次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开始显现。特别是黑龙江省省会、北方名城哈尔滨市,饮用水多年以来直接取自松花江,为避免污染的江水被市民饮用、造成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23日起在全市停止供应自来水,这在该市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停水之后,苏家屯断面(哈尔滨市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6公里处)硝基苯浓度24日18时为0.4417毫克/升,超标25;19时为0.5177毫克/升,超标29.45倍;25日零时为0.5805毫克/升,超标33.15倍,达到最大值,随后浓度开始下降。在松花江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之后,该市于11月27日恢复供水。
松花江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通过媒体的报道,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引起了高度关注。由于该河最终注入国际河流黑龙江(俄罗斯称阿穆尔河),这一事件还使我国与相邻国家的关系受到了考验。幸而,我国政府及时做了表态并向对方提供了多项援助,还积极地向国际组织通报了事件进程及我方的处理结果。而且我国政府在事故发生后,已经尽了最大努力,通过水库放水稀释污染物、筑坝拦截污染物等措施将损害限制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履行了国际环境法上的损害预防义务。这些措施使得这次污染事件没有造成太大的国际关系后果。
我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2007年夏天,中国最富有的地区之一,江苏太湖污染使苏南城乡居民饮用水发生困难。5月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市民纷纷抢购纯净水和面包。6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太湖呈全湖性富营养化趋势,环保总局将努力做好太湖流域的污染防治。“无锡蓝藻的暴发,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是天灾也是人祸”。
张力军指出,从自然因素上来讲,无锡太湖水位今年比往年要低,水少。另外去年是暖冬,今年4月无锡气温在20度左右,适合于蓝藻生长。他同时承认,人为因素也非常重要,太湖湖体中的氮磷浓度比较高。
张力军说,这些年太湖的治理使太湖水质局部有所改善,但是改善的指标主要是COD,氮磷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2006年,太湖湖心区平均氮、磷的含量分别比1996年增加了2倍和1.5倍。今年5月以来,太湖大部分水域藻类叶绿素的含量局部地区高达每升230多位,这就为藻类生长提供了一个最为基础的物质条件,太湖呈全湖性富营养化趋势。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2)世界上最闻名的"六大污染事故"
在20世纪,世界上还发生了多种突发性的污染事故,其中最闻名的"六大污染事故"是:
(1〕 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
地点:意大利
时间:1976年7月
意大利塞维索一家化工厂爆炸,剧毒化学品扩散,使许多人中毒。事隔多年后,当地居民的畸形儿出生率大为增加。
(2〕 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
地点:美国
时间:1979年3月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三里岛核电站反应堆元件受损,放射性裂变物质泄漏,使周围50英里以内约200万人口处在极度不安之中,人们停工停课,纷纷撤离,一片混乱。
(3〕 液化气爆炸事件
地点:墨西哥
时间:1984年11月
墨西哥城郊石油公司液化气站54座气储罐几乎全部爆炸起火,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死亡上千人,50万居民逃难。
(4〕 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地点:印度
时间:1984年12月
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剧毒气体外泄,使2500人死亡,20万人受害,其中5万人可能双目失明。
(5〕 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地点:前苏联
时间:1986年4月
前苏联基铺地区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反应堆爆炸起火,放射性物质外泄,上万人受到伤害,也造成了其他国家遭受放射性尘埃的污染,中国的北京上空也检测到这样的尘埃。
(6〕 莱茵河污染事故
地点:德国
时间:1986年11月
瑞士巴塞尔桑多兹化学公司的仓库起火,大量有毒化学品随灭火用水流进莱茵河,使靠近事故地段河流生物绝迹,成为死河。100英里处鳗鱼和大多数鱼类死亡,300英里处的井水不能饮用,德国和荷兰居民被迫定量供水,使几十年德国为治理莱茵河投资的210亿美元付诸东流。
2.生态环境恶化
目前,我们国家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我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如果不加控制,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3.治理污染陷于两难
我国的污染治理陷于两难的处境。据专家们介绍,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而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中国环保面临的严峻现实是,一方面很多地方很多人通过污染已经获利或正在获利,一方面从长远看必须治理污染直至关掉污染企业。而关掉污染企业,不仅会断掉税源,更会导致大量工人失业。这一可能的“严重后果”,也正是污染企业关不掉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承认环保部门的良知和努力,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污染的最大受害者。一方面,上级要求必须重视环保,百姓关注不能不重视环保。另一方面,若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又可能得罪当地政府同意吗?上级政府。地方环保部门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若强行对污染企业下手,不但关不掉企业,甚至可能自己先丢了官,本系统先断了财政口粮。
4.依靠群众,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事实上,每一次环境污染引发公共事件之后,总会有一批地方官员受到政纪处分乃至法律追究。松花江污染发生之后,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引咎辞职。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件之后,当地多名干部因渎职被判刑。环境事件的这种后续处理,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反映出整个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视,以及政府对人民群众生活的深切关心。
但是必须看到,地方官员对环境保护负责、为环境污染“买单”,并没有成为惯例和常态。撞到了枪口上,自然是难辞其咎;一些企业之所以敢于违法排污,经常是因为有地方政府的少数官员撑腰壮胆。出于各种原因,基层政府对污染大户施行强有力的保护,对人民群众的维权行动予以强有力的压制,最终导致企业排污的有恃无恐、环境质量的每况愈下。除非闹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否则,这种地方官员保护环境污染的做法就很难得到纠正。也许可以说,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包庇纵容,正是中国的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的根子所在。
有官员为环境事件负责当然是好事,但并不能让人感到多么欣慰。按照我们对环境保护现状的了解,要明白一个事实并不困难:突击整治并不能改变一个区域的总体环境质量,偶发的官场整肃也不可能祛除普遍的GDP崇拜。要想让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要想让人民的生活不被污染所挟持,除了要不断宣扬可持续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之外,恐怕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要把环境受益权还给公众,让公众拥有更畅通的维权渠道。如果不能把公众的力量引入到环境保护之中,环保风暴就不可能真正形成,环保事业就只可能是跛足的行走,永远也无法抵达绿色的远方。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需要依靠民众的觉悟与支持,才能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防止环保事件成为群体性的事件。